
李松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保护善意购房人成功案例
2013-12-26 12:57:17 来源:
窦女士与房先生原系夫妻关系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两人共同在昌平区天通苑购买了一套房屋,房屋产权登记在房先生名下。2009年窦女士与房先生协议离婚,双方约定将这套夫妻共有房屋,赠与给女儿房小小。
房先生并没有履行双方的约定,而是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将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了孙女士,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在房先生一人名下,房先生也没有将离婚的事实、及房屋存在其他共有人的事实告知给孙女士,孙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形下,向房先生支付了购房款,双方也办理了过户手续。
2011年,窦女士在得知房先生将房屋出售给孙女士的消息后,一纸诉状将孙女士、房先生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双方所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。孙女士委托李松律师出庭应诉。昌平区法院东小口法庭受理了该案,在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,最终法院驳回了窦女士要求确认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的诉讼请求。
文章来源:李松房地产律师网
- 大家都在看

因回迁商品房当初卖便宜了,几年过后拿到房产证时,不少卖家难免因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